我簽署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議員超基本宣言」:
☑ 我知道我的職責,是縣市層級的立法權,並且監督行政權,讓縣市政府的公共服務品質提升。
☑ 我重視縣市政府各局處的職責,會要求人力和經費合理配置,不會要求縣市政府各局處派員參加公祭,也不會要求各局處贊助尾牙或提供三節禮物。
☑ 我了解縣市政府各局處都有上下班時間,我了解議員要求優先處理的事情可能會排擠或干擾其他公共服務的正常運作效能。
☑ 我希望政府清廉、公開、公正,我尊重行政的正當程序,不涉入關說機關的人事案以及標案。
同時我也對台北市民承諾:
☑ 不包工程、不收回扣、不貪污、不瀆職。
#議員超基本宣言 #林穎孟迎夢台北